關於誤讀與創造

前幾天和一位傑出的新科博士朋友有個短暫對話,講到外國學者誤讀文言文史料的情況。這位美國朋友最後跟我說,外國漢學家真的不會讀中文。我答之,誤讀本是學術常有之事,並無中外之分。我確實是如此相信,也不太視誤讀為多麼青天霹靂的事。有些中文世界的學者以”讀對”文言文為天職,如果讀錯了,搞得像是天崩地裂似的。

雖然現下不讀hermeneutics、詮釋學的書了,但碩士班階段開始,隨吾師宋家復老師讀過一些Gadamer的Truth and Method,碩士論文也從此視角,去分析錢穆與牟宗三對於朱熹思想/學術之解釋異同。我不敢說多懂 Gadamer的哲學,但私以為其最重要的創見是指出,所有的理解(understanding)、詮釋(interpretation)都是奠基於prejudice之上。一般來說,中文世界將prejudice翻譯為”前見”,這翻譯的用意是使其聽起來更neutral、中立一些,但其實prejudice就是中文裡的”偏見”。換句話說,無偏見不成理解、不成詮釋。人的理解,永遠是奠基於既有知識、偏見的基礎上,去嘗試理解眼前可能是人、可能是事、也可能是物的對象(object)。往往,一個人的”偏見”,反而使其在理解、詮釋時,得出更有意思、深刻的結論。最經典的例子便是康德之所以開始寫三大批判,正是因為他”誤讀”了休謨的《人性論》。從此角度而言,人的生存狀態正是在偏見與對象之間的詮釋循環裡。真正有問題的不是誤讀,誤讀反而很正常;真正有問題的是,人停止與對象(object)對話的那一刻。這不僅僅是封閉自己的心靈,還更是否認自己作為人的存在狀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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